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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3年 可以,歡迎轉載。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4年 這要隱瞞不太容易吧?近期工作情況通常都會被問到,編一個其它理由也不可能編出工作經驗,不小心穿幫反而更糟。若我是面試官,遇到一個我很想要找進來的人,並不會因為他這一年在準備公職考試就不錄取。這件事對求職確實有些扣分,但錄取與否主要還是看個人整體條件。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4年 既然是二度就業,可見不是職場新手了。人各有志,有人以小孩家庭為重,有人想在職場上衝刺,這都沒問題,而且每個人經濟壓力也不同。不知您以前有大公司的工作經驗嗎?如果還沒有,可以優先考慮大公司;如果有,那就看您個人的選擇了。 話說回來,若您打算工作到退休,30幾年還很漫長,以死薪水、朝九晚五的理由選擇小公司,似乎不太好。沒有發展又沒有挑戰的工作,不要說30幾年,3年我都做不下去。希望工作時間不要太長,這我可以理解,但在這個前提之下,應該還是能找到有挑戰性、成長性的工作。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4年 公司在面試時讓求職者再填寫一份履歷表,在台灣很常見。這樣做合不合法?根據[就業服務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90001)第五條: >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因此依法求職者可不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例如家裡人口數目、家庭成員背景等等。但身份證字號、住址這些屬於就業所需(辦勞健保、報稅等都會用到),不過也受個資法保護,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第八條: >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br>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br>二、蒐集之目的。<br>三、個人資料之類別。<br>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br>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br>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實務上,公司只要提供一份「個人資料蒐集前告知事項」給求職者即可。(當然很多公司也沒主動提供就是了。) 總之,公司可以要求你面試時填寫履歷及各種表格,你也可以要求公司出示「個人資料蒐集前告知事項」、或不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至於這麼做會不會影響面試結果呢?若我是面試官,只要你態度誠懇得體、專業能力及經驗也夠,並不會為此而影響面試結果。 *聲明:我並非法律專業,以上見解僅代表一個面試官的個人意見。*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4年 抱歉看不懂「判斷現場考官」是甚麼意思,可否再解釋一下?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4年 可以誠懇的問直屬主管,公司這份工作的待遇範圍大概是多少?有沒有機會符合你填寫的希望待遇?若是你的期望待遇與市場行情大致相符,機會就比較大,但仍需視公司個別情況而定。 另一種情況也有助於你爭取更好的待遇,就是你被至少兩家公司錄取(或很可能錄取)。這與市場交易情況很像,有兩組以上的買家,賣家姿態就可以高一些。當然買家也可能不止一個選擇,所以提高產品競爭力(也就是你自己)是最主要的。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4年 如果是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被解僱,想必您內心多少會感到憤憤不平。要避免這件事在面試中被扣分,請儘量克制這種不平的情緒,表現成熟的態度。例如您可以說:我也曾試圖了解公司解僱我的原因,但並未得到清楚的說明;雖然這令我感到有些不公平,但我想我的前主管也有他/她的難處……等等。當然面試官可能還會再追問一些問題(如果我是面試官,也會想確認這件事的真實情況),你只要平靜客觀的陳述事實就可以了。不想說的細節可以不說,但不要說謊欺騙,否則日後會為此付出代價。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5年 沒問題。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5年 本土和外商公司的選擇,若是工作性質、發展機會都差不多,大部份人會選擇外商,包括我在內。一方面,外商待遇比較高(指平均而言,特例不算),另一方面,外商公司、尤其西方公司的文化通常比較「合理」。所謂合理,包括付出與回報呈正相關、人治的因素比較少、浪費生命的事比較少,等等。不過外商也有它的缺點,例如裁員淘汰是家常便飯,離總部太過遙遠,公司最重要的工作輪不到台灣,工作穩定性不佳,等等。 若是你沒待過外商公司,可以考慮爭取進去看看。在職業生涯裡能有機會多方嘗試,我認為是好事。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5年 社團的部份引起許多討論,我再補充一下。社團的重要性,與以下兩者有關: 1. 社團性質與應徵工作相關性 1. 你唸的科系與應徵工作相關性 第1點很容易理解,例如你應徵的是專業性的技術工作,社團活動的經驗用處不大,但若是應徵業務、行銷、服務等類型的工作,那麼社團的經驗,多少可以說明你的相關能力。 第2點是相對重要性的問題。若你唸的科系與應徵工作有直接關係(本科系畢業),那麼你在系上課業與專題活動的表現,比起社團活動更能直接證明你在工作上的專業能力/潛力。若你所唸的科系與應徵工作關係不大(非本科系),那麼社團經驗相對重要一些。 我想提醒的是,社團的重要性不應被過份誇大。(我大學也是玩社團玩很兇,也交到很多好朋友,但我知道那與工作無關。)若你能及早確定未來方向,應該是參與一些與將來工作有關的活動,例如實習、競賽或校外相關活動等等,比起社團來,對日後找工作有更實質的幫助。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5年 好的,沒問題。我既然寫了這些文章,就是希望能對更多的人有一點幫助。 順便在這裡預告一下,我打算再寫兩篇與工程師職涯有關的文章,一篇是談技術職vs管理職,一篇是程式員求生指南。不過最近比較忙,等過一陣子再說。

面試求生指南:一位面試官的心得分享
Arthur Liao5年 文章發表後,我陸續回答了一些問題,有些問題比較有帶表性,補充如下: > 若是被問到前一份工作的待遇不想回答,該怎麼應對比較好呢? 沒有好的回答,任何回答都表示你不想告訴對方。你不想透露,通常是前一份工作的待遇你不夠滿意,講出來不利於你爭取更好的待遇。你可以說「不方便透露」之類的,對方不能勉強你,但這是個互信問題。決定這樣回答,就要承擔這個決定帶來的影響。 > 經常有hr主動邀約面試,這時候其實不完全瞭解公司與工作內容,這樣的想法ok嗎? 完全不去瞭解→不ok。稍微瞭解一下,但不像主動應徵的工作那麼用心→ok。(起碼人力銀行上的公司簡介與職缺介紹要看清楚)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5年 因為你問了問題,所以我才提出我的看法。既然你都請了律師團,表示已經下定決心了,那就交給法律吧!每個人的人生觀不同,我尊重你的決定。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5年 如果待得很不開心,可以找機會調部門,或者另謀高就。如果是我的話,不會浪費生命去反擊報復,因為: 1. 如果你還打算待著,這樣做是給自己樹敵,也會讓你失去更多可能的好機會。 1. 如果你打算離開,就不要花時間在老東家瞎攪和了。 我不知道你說的侵權行為是甚麼,如果你被侵害的權利很有價值(例如價值數百萬台幣),而且很有把握走法律途徑可以得到一大筆賠償,那就自己衡量一下,如果不是這樣,我看還是算了。為了嚥不下這口氣去打官司或想辦法打擊報復,我自己是不會幹這種事的,因為生命中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5年 反應問題很好,只是要用對的方式,不是每個人都像唐太宗那麼有肚量的。最起碼儘量不要帶個人情緒,效果會比較好,最好能在反應問題的同時,一併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 至於抱怨,最多私底下跟好朋友說兩句就算了,公開抱怨對任何人(當然也包括自己)都沒有好處。減少這種習慣比較好,誠心建議。

大公司或小公司?一位過來人的經驗談
Arthur Liao5年 不客氣!找工作過程有甚麼問題,歡迎隨時提出來,我找工作也算很有經驗了。 :-)